先给结论:如果两家深圳seo网络推广服务商的报价差异主要来自服务范围不同,那么直接比较总价没有意义,应该先把报价拆成可核对的工作项,再把范围明显不同的样本剔除,最后只比较剩余范围重叠的部分。这个结论成立的前提是你能拿到一份带工作项的报价说明,而不是只有一句“每月多少钱”。如果对方只给总价、拒绝拆分,那么剔除样本这一步就无法进行,此时更稳妥的做法是把这类报价整体排除在比较之外。
报价差异大,常常不是价格水平差异,而是范围差异。常见的范围变量包括:
假设A报价每月3000元,只做关键词内容更新;B报价每月8000元,包含结构调整、外链和报告。这两个样本范围不同,把它们放进同一个价格排序里,会得出“A更便宜”的结论,但这个结论对做决策没有帮助,因为A不覆盖B的工作项。剔除范围不同的样本,本质是让比较对象落在同一组工作项上。
具体动作是:向每家服务商索要一份按工作项列出的报价,至少包含项目名称、执行频率、交付物形式、是否包含在总价内。拿到后,把各家的项目名称归并成同一套类别,例如“站内调整”“内容生产”“外链”“数据报告”“沟通频率”。归并时不要替对方补全没写的工作项,空缺就记为“未包含”。
这一步的结果会直接影响下一步:如果归并后发现多数报价在“内容生产”和“外链”上口径完全不同,说明这批样本的可比性很低,继续比价的意义不大,应该先统一口径再重新询价,而不是硬选一个最低价。
可以用下面三条来筛:
注意,剔除不是淘汰服务商,只是把它移出“价格比较”这一列。范围不同的样本仍可作为备选,但要用范围匹配的方式单独评估。
前面的做法有一个反例:当两家报价范围看似相同,但执行深度差异很大时,按工作项归并后仍可能被误判为可比。例如两家都写“每月4篇内容”,但一家是原创深度页,另一家是短资讯聚合,工作项名称相同、实际投入不同。这种情况下,仅靠报价单上的项目名称无法区分,需要补充交付物样例或内容规格说明。
如果拿不到规格说明,那么“范围已对齐”这个前提就不成立,基于此得出的价格结论应当作废。这也是为什么不能只看报价单的项目名称就下判断。
完成剔除后,把剩余范围重叠的样本列成一张对照表,只比较重叠部分的单价或总价,并标注每家未覆盖的工作项。然后针对未覆盖项,单独询问是否可以增补以及增补后的价格。这样做的结果是:你得到的不再是一个模糊的总价排序,而是一组“同等范围下的价格”加“增补项价格”,下一步无论是谈判还是取舍,依据都更清楚。如果增补后范围仍无法对齐,就回到统一口径重新询价这一步,而不是在不可比的样本里勉强选择。